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四十五條等規定,為實施我市的公共利益建設,維護被征地農民的知情權,現將擬征收土地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范圍
擬征收(使用)土地位于南大膳鎮西福垸村,土地總面積143.74畝。具體權屬地類面積以本公告發布后隨即組織的土地調查結果為準。
二、擬征收土地用途
擬征收地塊規劃用途為沅江市2022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建設用地項目(沅江市糧食物質中心儲備庫建設項目)。
三、補償標準和安置途徑
征地補償標準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湖南省征地補償標準的通知》(湘政發〔2021〕3號)文件規定的標準執行;項目建設用地范圍內地上附著物及房屋拆遷補償按照《益陽市集體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益政發〔2018〕8號)文件規定執行。
房屋拆遷安置按照《沅江市集體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沅政發〔2019〕9號)文件規定,采取集中安置方式。
四、土地現狀調查安排
自發布本公告之日起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市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勘測定界,對土地權屬、數量和青苗及地上附著物清點確認,簽訂擬征收補償安置協議,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項
1、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搶修,凡有上述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一律不予補償安置。
2、擬被征收土地所在村(社區)的具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待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完成后,由沅江市人民政府制訂并公告。
特此公告。
聯系電話∶07372721577
沅江市安置與征地拆遷事務中心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