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張某某
被申請人: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人張某某對被申請人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于2025年4月25日作出的編號430981XXXXXX6940扣留機動車的行政強制措施不服,向本機關申請行政復議。本機關于2025年5月7日依法予以受理,現已審理終結。
申請人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于2025年4月25日作出的編號為430981XXXXXX6940扣留機動車的行政強制措施。
申請人稱:2025年4月25日,被申請人以申請人“實施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為由對其采取扣留機動車的行政強制措施。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作出的上述行政強制措施認定事實不清,程序違法,依法應予撤銷。
被申請人稱:2025年4月25日0時52分,被申請人執法人員在沅江大道與桔城大道交叉路口查獲申請人再次飲酒駕駛機動車,經當場檢測,酒精濃度為60mg/100ml。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四條、一百零五條的規定,被申請人作出了拖移機動車的行政強制措施,并向申請人發出編號為430981XXXXXX6940的行政強制措施憑證,申請人對記載于憑證上的違法事實無異議,并簽字確認。被申請人認為其作出的行政強制措施憑證認定違法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請求駁回申請人的復議請求。
經審理查明:2025年4月25日0時50分左右,申請人駕駛湘HXXXX5小型轎車行駛至沅江大道與桔城大道交叉路口,被在此設卡檢查的被申請人執勤民警攔截檢查,經酒精呼氣測試,測試結果為60mg/100ml。被申請人以申請人“實施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以及實施未隨車攜帶行駛證的違法行為”為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四條、一百零五條的規定,作出扣留機動車的行政強制措施,并向申請人發出編號為430981XXXXXX6940的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憑證上記載車輛牌號為湘HXXXX6。之后,被申請人對車輛牌號為湘HXXXX6的車輛進行了扣留。
另查明,此次檢查由被申請人兩名民警帶八名輔警執行,行政強制措施事后補辦了批準手續。
上述事實有呼氣酒精測試結果憑證、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執法記錄儀音視頻、現場照片、行政強制措施審批表、報備表等證據證明。
本機關認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規定,被申請人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具有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進行處理的法定職責。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四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又無其他機動車駕駛人即時替代駕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除依法給予處罰外,可以將其駕駛的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有關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
(一)不能出示本人有效駕駛證的;
(二)駕駛的機動車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
(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患有妨礙安全駕駛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仍繼續駕駛的;
(四)學習駕駛人員沒有教練人員隨車指導單獨駕駛的。
本案中,被申請人查處申請人涉嫌酒后駕駛,經呼氣酒精測試為60mg/100ml,符合《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標準》關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酒精含量閾值,根據上述規定,被申請人應對申請人實施拖移機動車的行政強制措施并制作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但被申請人未查清申請人所駕駛車輛,將車輛牌號為湘HXXXX6的無關車輛認定為申請人所駕駛車輛,系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被申請人適用上述條款卻實施了扣留機動車的行政強制措施,系適用法律錯誤。
《行政強制法》第十八條規定,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實施前須向行政機關負責人報告并經批準;(二)由兩名以上行政執法人員實施;(三)出示執法身份證件;(四)通知當事人到場;(五)當場告知當事人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的理由、依據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救濟途徑;(六)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七)制作現場筆錄……。第十九條規定,情況緊急,需要當場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行政執法人員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向行政機關負責人報告,并補辦批準手續。本案中,此次檢查由被申請人兩名民警帶八名輔警執行,事后補辦了行政強制措施批準手續,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作為現場筆錄,申請人對憑證記載內容進行了確認,符合上述規定,程序合法。
綜上,被申請人作出的涉案行政強制措施憑證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本機關決定如下:
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編號為430981XXXXXX6940扣留機動車的行政強制措施憑證。
申請人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沅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