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據
《湖南省社會保險補貼實施辦法》(湘人社規〔2020〕22號)和《湖南省就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湘財社〔2018〕25號)
二、主要內容
(一)社保補貼對象
在沅江市參保的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后,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社會保險、且履行了社會保險費繳納義務,符合以下條件的,可申請社會保險補貼:
(1)男性參保人員:
補貼對象為196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
(2)女性社會養老保險補貼對象:
① 破產改制企業下崗職工(50歲退休),補貼對象為197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
② 城鎮靈活就業人員(55歲退休):
a. 靈活就業困難人員且年滿46周歲新申報補貼的對象,延遲至50周歲之后進行補貼,每間隔一年享受社會養老保險補貼(197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直到享受滿三年補貼為止。
b. 社會養老保險補貼在2020年及2020年之前已享受一年的對象,將分別在2022年和2024年繼續享受社保補貼;
c. 社會養老保險補貼在2020年前已享受兩年的對象,將在2021年后自主選擇享受社保補貼時間;
d. 社會養老保險補貼享受未滿三年且在2021年已辦理退休的對象,享受當年社保補貼。
(二)社保補貼期限和標準
(1)補貼期限
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后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最長不超過3年(自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之日起計算)。
(2)補貼標準
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計算方式為: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按上年度我省全口徑社會平均工資的60%執行,按上述計算方式計算金額的60%予以補貼。
(三)社會保險補貼的申領
社會保險補貼實行“自主申請、先繳后補”的方式。
就業困難人員在完成繳費后,申領社會保險補貼需提供以下資料:
1.《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2.申請者第二代居民身份原件及復印件;
3.沅江市公安局出示的戶籍證明原件;
4.2021年度繳納養老保險的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5. 申請者持本人郵政銀行存折原件及復印件。
(四)申請辦理時間
2021年度社會養老保險補貼集中受理申報時間從2021年12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周末除外),在此期間未申報補貼者視為自動放棄,逾期不補。請相互轉告并廣泛宣傳。
(五)申請辦理流程
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申請對象提交資料至戶籍所在地社區,社區完成資料錄入和調查,提交給街道(鄉鎮)進行確認,街道(鄉鎮)完成確認后,提交至沅江市行政審批局3樓人社局社會保險補貼窗口進行終審。
三、服務與監督
沅江市社會保險補貼設立舉報投訴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對不符合補貼條件或非法惡意騙取社會保險補貼的對象,責令其改正并依法追回被騙取的社會保險補貼資金,同時按規定納入相關信用體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咨詢服務監督電話:0737-2737255。
沅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