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JDR-2025-01003
沅政辦發〔2025〕13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沅江高新區管委會,市直各單位:
《沅江市政府投資政務信息化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已經市人民政府第十八屆8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沅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7月31日
沅江市政府投資政務信息化項目管理辦法
(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政府投資政務信息化項目管理,避免無序建設、重復投資、低效應用,推動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國家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管理辦法》(國辦發〔2019〕57號)《湖南省加強政務信息化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若干措施》(湘政辦發〔2024〕51號)等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政府投資政務信息化項目,是指市本級各相關單位運用信息技術履行管理和服務職能,由政府投資建設、政府為主導和社會企業聯合建設、政府向社會購買服務或需要政府運行維護的各類非涉密信息化項目,主要包括信息化基礎設施(物理機房、網絡、計算、存儲、安全、信息化傳感及控制設備,以及基礎建設工程中的信息化部分等)、軟件開發、系統運維及運營服務等。
第三條 根據全市信息化發展規劃,市財政每年歸集和組織一定額度的信息化項目專項資金,用于“數字沅江”建設范疇內全局性、基礎性、民生服務類信息化項目建設。
第四條 政府投資政務信息化項目遵循“統籌規劃、集約建設、共建共享、高效應用、安全可靠”的原則進行建設和管理。統一使用沅江云數據中心承載各部門智慧應用平臺,各部門不得再單獨新建數據機房、計算資源、存儲資源等基礎設施,現有信息化系統在梳理基本情況后,要逐步向政務云平臺遷移,依照規定使用電子政務外網作為工作網絡,統一使用市數據中臺進行數據歸集存儲與共享,實現平臺互聯互通。
第五條 相關單位職責。
(一)市數據局負責政府投資政務信息化項目的技術評審(前置審批);擬定政府投資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年度計劃,經市人民政府審定后實施;會同相關部門開展項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負責組織、指導、監督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為信息化項目配置網絡、算力、存儲等資源。
(二)市發改局負責將政府投資政務信息化項目納入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積極申報項目并爭取上級資金,對需要立項的項目進行可行性審查,對需要進行招標投標的項目進行招投標核準并開展相關監管。
(三)市財政局負責政府投資政務信息化項目的投資評審和結(決)算評審;與市數據局共同擬定項目建設年度投資計劃;組織項目資金的歸集與支付;負責項目資金績效目標跟蹤;對采購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監督業主單位按照資產管理制度進行資產登記和管理;配合數據局對納入財政評審范圍的政府投資政務信息化項目進行前置審查。
(四)市審計局負責對政府投資政務信息化項目進行審計監督。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上的納入年度審計項目計劃,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下的按一定比例抽審。
(五)市委網信辦統籌負責政府投資政務信息化項目的網絡安全審查,依法開展網絡安全監督。
(六)市委機要局(國家保密局)負責對國產密碼應用、產品信創要求進行監督指導,對項目申請進行備案審查。
(七)承擔政府投資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任務的單位(以下簡稱業主單位)負責項目設計、招標采購、項目實施、竣工驗收、績效管理、日常維護管理,確保項目建設完成后達到設計要求。市直各單位應對下屬機構的項目進行統籌管理。
第二章 計劃申報
第六條 項目申報。業主單位按年度向市數據局申報項目計劃,跨部門跨領域共建共享的項目,由牽頭部門申報。
第七條 計劃實施。年度項目計劃經與市發改局、市財政局等相關單位商議,并報市政府批準后下達。原則上,項目申報一年一次,特殊情況需報市政府研究批準后,按照“一事一議”處理。
第三章 項目立項
第八條 前置審查。納入年度計劃的非涉密項目,且需進行財政評審的,報市數據局組織技術評審,主要對初步設計方案中項目的目標、規劃選址、功能需求、技術思路、數據共享方案、設備選型、保護等級等進行評審。按照《網絡安全審查辦法》規定,并報網信部門進行網絡安全審查。
項目方案要將開放接口技術標準、互通共享等內容作為基本要求,未按要求實現數據共享的原則上不予通過。
超過100萬的政府投資政務信息化項目實行技術審查、專家論證,由市數據局會同財政部門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形成論證意見。
第九條 立項審批。業主單位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進一步規范政府性投資項目決策和立項防范政府債務風險管理辦法〉的通知》(湘政辦發〔2022〕26號)等相關文件要求組織項目審批資料,提交市發改局進行項目立項審批。
第十條 預算評審。通過技術評審、立項審批后,由市財政局組織預算評審,并出具預算評審報告。
第四章 項目建設
第十一條 項目采購。根據項目預算評審報告,由業主單位依程序進行采購,政府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的項目,納入湖南省電子賣場管理。業主單位要嚴格執行招標投標、政府采購、工程監理、合同管理等制度。
第十二條 項目實施。業主單位和承建方嚴格按照合同組織項目實施。業主單位在簽訂合同時,須明確約定系統運行和使用過程中產生的數據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歸業主單位所有,實施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提供數據。政府投資政務信息化項目應約定建成后的運維期一般不少于3年。
第十三條 檔案管理。業主單位應加強政府投資政務信息化項目相關檔案資料管理,并積極探索應用電子檔案。項目竣工驗收完成后,將相關資料報市數據局備案。
第五章 項目驗收
第十四條 驗收申請。項目建設完成后,業主單位對項目建設情況進行初驗,向市數據局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并提交批準建設文件、實施方案、竣工報告、監理報告(依規定提交)、數據共享實施情況、系統試運行和初步驗收報告、用戶培訓報告、網絡及軟硬件測試報告、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分析報告、安全制度文檔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采購的設備技術指標應與技術評審意見或變更意見保持一致或優于指標。
第十五條 竣工驗收。業主單位向數據、財政等部門提出驗收申請,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運行;凡不符合政務信息資源共享要求的項目,竣工驗收不予通過。
第六章 運行維護
第十六條 運維管理。項目驗收完成后,根據項目部署情況確定運維管理機制。以部門管理和使用為主的應用系統的運行維護由使用單位負責。使用單位應制定相應管理制度,并落實網絡安全等級保護等相關制度,明確運維職責,確保安全可靠運行,市數據局負責監管。
第十七條 數據管理。政府投資政務信息化項目產生的政務數據資源的開放共享和管理須符合上級關于政務數據共享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要求。
第十八條 安全管理。項目使用單位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建立網絡安全信息系統管理制度,采取技術措施,加強信息化系統與信息資源的安全保密設施建設。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 業主單位應當接受項目審批單位及有關部門的監督,配合做好績效評價、審計等監督管理工作,如實提供項目有關資料和情況,不得拒絕、隱匿、瞞報。項目竣工驗收投入使用后,根據需求和績效目標,市數據局會同市財政局等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績效評價,對未達到績效目標的,督促業主單位分析查找原因、整改落實。未落實整改要求的,市財政不予撥付項目年度運維經費。
第二十條 業主單位應當按照項目全流程管理要求接受市數據局的監管。對監管過程中發現違反有關規定及要求的,業主單位必須限期整改。未限期整改的,市數據局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一條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審批程序,或因管理不善、弄虛作假,造成嚴重超概算、質量低劣、安全事故或其他責任事故的,市數據局應予以通報,并提請有關部門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依規給予相關處理。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涉及相關項目的資金監管或其他未盡事宜,依現行市本級層面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市數據局負責解釋。
附件1
沅江市政府投資政務信息化項目
初步設計方案和投資概算(提綱)
第一章 項目概述
1.項目名稱
2.業主單位及負責人、項目責任人
3.初設及概算編制單位
4.初設及概算編制依據
5.建設目標、規模、內容、建設期
6.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7.效益及風險
8.主要結論與建議
第二章 業主單位概況
1.業主單位與職能
2.項目實施機構與職責
第三章 需求分析
1.業務目標需求分析與結論
2.系統功能指標
3.信息量指標
4.系統性能指標
第四章 總體設計方案
1.總體設計原則
2.總體目標與分期目標
3.總體建設任務與分期建設內容
4.系統總體結構和邏輯結構
第五章 本期項目設計方案
1.建設目標、規模與內容
2.標準規范建設內容
3.信息資源規劃和數據庫設計
4.應用支撐系統設計
5.應用系統設計
6.數據處理和存儲系統設計
7.終端系統及接口設計
8.網絡系統設計
9.信息資源共享目錄與系統設計
10.信息化創新設計
11.國產密碼應用設計
12.安全系統設計
13.備份系統設計
14.運行維護系統設計
15.其他系統設計
16.系統配置及軟硬件選型原則
17.系統軟硬件配置清單、物理布置圖和物理部署方案
18.系統網絡拓撲圖
19.機房及配套工程設計
20.環保、消防、職業安全衛生和節能設計
第六章 項目建設與運行管理
1.領導和管理機構
2.項目實施機構
3.運行維護機構
4.核準的項目招標方案
5.項目進度、質量、資金管理方案
6.相關管理制度
第七章 人員配置與培訓
1.人員配置計劃
2.人員培訓方案
第八章 項目實施進度
第九章 初步設計概算
1.初步設計和投資概算編制依據和有關的政策、技術、經濟資料
2.初步設計方案和投資概算編制說明
3.初步設計投資概算書
4.資金籌措及投資計劃
5.運行維護費籌措及資金來源
6.應用系統定制開發工作量核算表
第十章 風險及效益分析
1.風險分析及對策
2.效益分析
附件2
沅江市政府投資政務信息化項目前置審查表
申報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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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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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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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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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性質 |
☐新建 ☐改建 ☐擴建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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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開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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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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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總投資 |
萬元 |
資金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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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用途 及實施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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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信息化 資源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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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內容(包含合同技術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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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維內容(包含鏈路及電費 資金來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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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單位 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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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管理 部門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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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申報單位如是預算獨立下屬單位,需經主管部門審核。
本表一式四份,發改局、財政局、數據管理部門、業主單位各執一份。
附件3
云數據機房虛擬服務器資源申請表
申請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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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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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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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部署 操作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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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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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數量 |
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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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服務器 配置 |
例: 服務器1:名稱,CPU:4核,內存:16G,磁盤大小:500G,磁盤分區:2個(C盤100G,D盤400G),操作系統:Windows Server2012 標準版 64位;
服務器2:名稱,CPU:2核,內存:8G,磁盤大小:300G,磁盤分區:3個(C盤100G,D盤100G,E盤100G),操作系統:CentOS7.6 64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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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服務器 用途 |
請詳細描述虛擬服務器的用途,包括部署系統名稱、部署的應用服務、訪問對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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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所需 開放端口 |
填寫應用系統訪問需要防火墻開放的端口,如需開放互聯網訪問,請另外填寫《互聯網通信端口開通申請表》。 例: 服務器1:開放 8080 服務器2:開放8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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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保要求 |
如無要求,填“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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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本申請一式四份,數據管理部門兩份、運維部門、申請單位各執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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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單位分管負責人意見:
簽名: 年 月 日 |
申請單位主要負責人意見:
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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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資源服務中心意見:
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
數據局分管負責人意見:
簽名: 年 月 日 |
數據局主要負責人意見:
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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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由機房管理員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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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開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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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開通操作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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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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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通虛擬機信息 |
包括虛擬機IP、賬號、密碼、虛擬機管理方式等,詳見excel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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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器申請需知
1. 申請單位負責人必須指定專人對服務器進行管理,認真履行管理義務,妥善保管賬號密碼,定時檢查服務器安全,及時對系統和軟件漏洞進行安全升級; 2. 若人員或者服務系統變更,應及時告知數據資源服務中心進行備案; 3. 因服務器和安裝的應用服務系統安全問題造成的各種故障影響網絡或其他系統正常運行時,數據管理部門有權關閉該服務器; 4. 重要數據請申請單位及時自行備份。 |
附件4
沅江市政務數據匯聚共享確認表
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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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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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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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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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完成 數據資源共享 (接口、數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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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單位意見 |
蓋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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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數據資源服務中心意見 |
蓋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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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數據局 審核意見 |
蓋 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沅江市政府投資政務信息化項目驗收申請表
申請單位(簽章)
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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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概況 (包括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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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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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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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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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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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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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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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建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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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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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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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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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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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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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總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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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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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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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單位意見 |
簽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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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建單位意見 |
簽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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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單位意見 |
簽章:
年 月 日
簽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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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單位意見 |
簽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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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管理部門 意見 |
簽章:
年 月 日 |
備注:本表一式八份,發改局、財政局、審計局、業主單位、設計單位、承建單位、數據管理部門、國資中心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