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財政局2019年第一期財政專戶資金
競爭性存放招標公告
沅江市有關商業銀行:
為了建立和完善市本級公款競爭性存放機制,提高資金效益,切實防范公款存放方面的利益輸送行為,經市政府同意,根據《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政部門和預算單位資金存放管理的指導意見》(財庫〔2017〕76號)、《沅江市本級財政專戶資金定期存放管理實施辦法》(沅財庫 [2019]1號)、《沅江市財政專戶資金競爭性存放商業銀行定期存款業務操作規程》(沅財庫[2019 ]4號)等相關規定精神,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效益的原則,決定開展2019年(第1期)本級財政專戶資金競爭性存放招標工作,特邀請貴單位參加本次招投標。現就本次財政專戶資金競爭性定期存放招投標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歡迎符合資格要求的銀行參加。
一、項目內容
1、招標人名稱:沅江市財政局。
2、招標項目:沅江市財政局2019年第一期財政專戶資金競爭性存放項目。
3、本次公開招投標規模3億元,資金存放期限為一年定期。
二、招標銀行資格要求
具體見《沅江市本級財政專戶資金定期存放管理實施辦法》(沅財庫 [2019]1號)規定。
三、競標規則
按《沅江市財政專戶資金競爭性存放商業銀行定期存款業務操作規程》(沅財庫[2019 ]4號)規定執行。
四、開標時間與地點
定于2019年6月24日上午8:30在沅江市財政局(沅江市市治大院)三樓會議室召開開標會議。
五、其他事項
1、沅江市財政專戶資金競爭性存放定期存款協議,以附件一為協議模板。中標銀行于開標后下午(2019年6月24日)下午4:00前將協議送財政局簽定,同時辦理相關轉存手續和遞交附件二《廉政承諾書》。
2、競爭性存放標書以附件三為模板,競標銀行統一以白色A4紙打印蓋章密封投標
附件: 1.《沅江市財政專戶資金競爭性存放定期存款協議書》
2.《沅江市財政專戶資金競爭性存放廉政承諾書》
3.《沅江市財政專戶資金競爭性存放標書》
附件一:
沅江市財政專戶資金競爭性存放
定期存款協議書
(2019年第 期)
2019年 月 日
2019年第 期沅江市財政專戶資金
競爭性存放定期存款協議書
甲方:沅江市財政局
乙方: 銀行沅江支行
為明確雙方在2019年第 期沅江市財政專戶資金競爭性存放業務活動中的權利與義務,甲、乙雙方達成本協議。
一、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和省對財政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協議。
第二條 沅江市財政局通過邀請招投標方式確定沅江市財政專戶資金競爭性存放定期存款的存放銀行,其定期存款有關的資金管理、本息收回等活動適用本協議。
第三條 經招投標確定,乙方為甲方2019年第 期市級財政專戶資金競爭性存放定期存款中標銀行,乙方中標定期存款金額為 億元,定存期限 個月,定期存款年利率 %。
第四條 甲方有權在到期日前提前全部或部分支取沅江市財政專戶資金競爭性存放定期存款,甲方至少應在2個工作日前通知乙方,提前支取金額按支取時國家有關利率政策規定計息,存續金額仍按原起息日、期限及存款利率計息。
第五條 乙方應于定期存款到期日或提前支取日(遇節假日順延,下同),將定期存款本息資金劃轉至甲方指定賬戶。
二、甲方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 甲方權利主要包括:
1.對競爭性定期存款資金的存放和收回,按照財政專戶資金管理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2.對乙方參加沅江市財政專戶資金競爭性存放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第七條 甲方義務主要包括:
1.根據確認的中標結果,及時辦理沅江市財政專戶資金競爭性存放定期存款資金劃撥和存放手續;
2.及時與乙方核對賬務。
三、乙方權利與義務
第八條 乙方權利主要包括:
1.按招投標結果及本協議所確定的定期存款期限、額度和利率,及時獲得市財政專戶資金競爭性存放定期存款;
2.對甲方財政專戶資金競爭性存放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九條 乙方義務主要包括:
1.按招投標結果及本協議所確定的定期存款期限、額度和利率,及時辦理定期存款手續;
2.依法保障甲方的資金安全;
3.及時與甲方核對賬務;
4.定期存款到期或要求提前支取時,應及時將資金劃回甲方指定賬戶,并按招投標及本協議所確定的利率向甲方支付定期存款利息。
四、違約責任
第十條 除發生不可抗力外,違約責任按以下條款執行:
1.乙方未及時向甲方指定賬戶劃轉到期定期存款本息的,按違約劃款額,以當期競爭性存放定期存款利率的兩倍折成日息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收回市級財政專戶資金競爭性存放定期存款資金,并視情節輕重決定暫停或取消乙方參與市級財政專戶資金競爭性存放投標資格:
(1)出現資金安全事故、重大違法違規,導致財務惡化或引起信用危機的;
(2)監管評級降低,監管部門認為存在較大運營風險;
(3)存在弄虛作假等嚴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
(4)沒有按照存款協議履行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5)未能在競爭性存放資金定期存款到期日或提前支取日按規定將本息資金足額劃轉至甲方指定賬戶的;
(6)未遵守廉政承諾或者在資金存放中存在其他利益輸送行為的;
(7)可能危及財政專戶資金安全的其他情況。
五、附則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為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并加蓋公章之日起至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權利(義務)行使(履行)完畢時止。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執行中如對本協議產生爭議,通過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章):
|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章):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附件二:
沅江市財政專戶資金競爭性存放
廉政承諾書
沅江市財政局:
根據《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政部門和預算單位資金存放管理的指導意見》(財庫﹝2017﹞76號)相關規定,現就本行參加貴單位2019年第 期財政資金競爭性存放作出如下承諾:
1.不通過贈送財物、安排親屬就業等方式向貴單位負責財政資金存放管理的領導及相關人員進行利益輸送;
2.不將財政資金存放與貴單位負責財政資金存放管理的領導及相關人員在本行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關人員的業績、收入、晉升掛鉤;
3.嚴格執行利益回避制度,貴單位負責財政資金競爭性存放相關人員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關人員為本行工作人員的,不參與財政資金競爭性存放工作;
4.不發生除上述行為之外的其他任何利益輸送行為。
未遵守以上承諾的,本行自愿接受財政部門通報和處理,承擔相應的一切后果。
銀行(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沅江市財政專戶資金競爭性存放標書
(2019年第 期)
沅江市財政局:
我單位承諾:本投標書由我單位授權經辦人填寫,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投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指定辦理定期業務聯系人: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定期存款實際年利率(%) | 相比基準年利率 上浮幅度(%) | |
備注: 1.定期存款年利率不得違反國家利率政策,否則視為無效投標;
2.定期存款實際年利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三位小數;
3.本投標書填寫須清晰,不得涂改。
投標方代表(簽字):
(公章)
附件: 沅江市財政專戶資金定存招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