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市民政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以救助、養老、殯葬、慈善四大領域專項整治為抓手,聚焦民生痛點、堵點問題,在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上辦實事,在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上求實效,在社會事務管理上創實績,努力推動全市民政事業創新突破、高質量發展。現將2025年上半年工作開展情況和下半年工作初步計劃匯報如下:
一、2025年工作總結
(一)從嚴治黨全面加強
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三會一課”“一月一片一課一實踐”組織生活會、主題黨日等制度,把黨風廉政建設列入黨支部“三會一課”的重要內容,組織黨員干部深研黨紀國法與廉政法規,深入學習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開展集中學習7次,筑牢廉潔自律防線。
(二)民生保障精準有力
一是提高社會救助保障水平。自2025年1月起,城鄉低保標準分別提高到740元/月、485元/月;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費分別提高到962元/月、631元/月,提標資金落實到位。
二是強化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重點對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脫貧不穩定戶進行監測預警,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對象納入救助范圍。截至目前,城市低保新申請及復查發起核對3066人次;農村低保新申請及復查7820人次;城市特困177人次;農村特困1392人次;低保邊緣家庭人員347人次;臨時救助3252人次。
三是積極開展整治社會救助不到位問題專項行動。成立工作專班,制定專項實施方案,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和問題整治,發現問題17個,移交線索2條,完善制度2項,返還群眾資金30.376萬元。為進一步提升整治質效,草擬《關于構建沅江市社會大救助平臺工作方案》《沅江市社會大救助聯席會議工作機制》,整合救助資源,讓“兜住底”基礎更加牢固,“兜準底”舉措更加有力,“兜牢底”成效更加明顯。
(三)養老服務提質增效
一是完善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加快鄉鎮綜合養老服務中心提質升級建設,將其納入沅江市2025年票決制民生實事項目,項目已進入規劃設計階段,對納入提質改造的四季紅鎮、茶盤洲鎮、新灣鎮敬老院,市社會福利中心規劃建設圖紙及工程造價已經完成,共華鎮白沙敬老院、草尾鎮上碼頭敬老院正在規劃設計中。
二是持續發展老年助餐。2025年持續推行“益老食堂”老年助餐項目,今年在城區持續開拓布點,截至目前,我市完成了12家益老食堂的建設工作,其中1家正在建設掃尾階段,預計7月份開始營業。
三是推進鄉鎮敬老院縣籌統管。今年1月起,將鄉鎮敬老院財務收支權上移至民政局。目前正在修訂《沅江市綜合養老服務中心運營管理實施細則》,預計下半年實現全市規范化、標準化運營管理。
四是開展養老服務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與發改、公安等部門聯合印發《沅江市養老服務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與衛健局聯合下文(沅衛發〔2025〕41號),對全市各養老服務機構進行違法違規開展醫療服務專項督查;聯合財政局開展全市民政系統養老服務突出問題專項督導,發現問題46個,移交問題線索2條;聯合應急、消防、住建、市監等部門對全市30家養老機構進行一次“拉網式”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發現問題88個,已立行立改80個,其余8個正在整改中。
(四)社會事務高質量發展
一是開展殯葬領域腐敗亂象問題專項整治。緊盯群眾“身后事”,聚焦殯儀館亂收費、工作人員腐敗和作風突出等問題,靶向治理殯葬服務亂象。整改問題195個,移交線索13條,立案處理10人,完善修訂制度14項,追繳資金202.75萬元。
二是深化區劃地名服務。召開全市“鄉村著名行動”推進會議,挖掘紅色資源,收集不可移動紅色資源13個(處),可移動紅色資源80件(套),紅色非物質資源8個(件)。
三是規范婚姻登記服務。貫徹實施新修訂《婚姻登記條例》,構建“婚登+婚調”融合服務,婚調委接待夫妻372對,調和135對,婚前輔導15對,來電咨詢1400多人次。上半年辦理婚姻登記事項2642件,錄入電子檔案1782份。
四是提升殘疾人福祉。完成殘疾人“兩項補貼”提標工作,上半年全市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28787人次、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47398人次,累計共發放殘疾人兩項補貼資金761.85萬元。扎實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建立社區康復檔案,免費開展體檢、健康宣教及指導服藥等多樣化服務,服務患者14人次。
(五)兒童保障全面覆蓋
一是精準落實孤兒和事實孤兒保障政策。主動對接有關部門,開展困境兒童精準認定,截至6月底,新申報孤兒2人、事實無人撫養兒童11人,清退超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13人,為全市17名孤兒和205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發放生活補貼183.7333萬元。嚴格落實收養登記政策,依法辦理收養登記2例,并對3名收養兒童實地跟蹤回訪。通過出具不予辦理收養登記證明和收養政策解析,協助1名無戶籍未成年人上戶。
二是加大困境兒童關愛幫扶力度。開展“福彩圓夢·孤兒助學工程”活動,對符合條件的孤兒發放助學資金2.5834萬元(目前6人),困境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慈善助學87人,共計8.7萬元。
三是部門協同開展兒童幫扶管理。聯合政法委、司法局等部門開展未成年人保護宣傳,通過懸掛橫幅、設置展板等形式,宣傳《未成年人保護法》,解析申請困境兒童條件、孤兒助學、收養等有關政策及條件,發放宣傳資料500余份。聯合教育、衛健、公安等部門對跨縣域不滿16周歲的學生進行了一次全面的信息摸排比對,實行一人一檔檔案管理,共摸排流動兒童2931人,留守兒童1735名。
(六)健全社會治理制度機制
一是慈善事業健康發展。全面推進五星級社工站建設工作,現已完成瓊湖街道、胭脂湖街道、南嘴鎮與新灣鎮4個五星級社工站的建設工作;根據每年新增10%的五星級站點建設計劃,目前已完成陽羅洲鎮的五星級社工站選址。創新實施“1135”志愿服務體系,即建強1支核心隊伍、創新1套禮遇褒獎制度、構建3級培訓體系、深耕5類服務場景,為基層民政服務注入新動能。緊扣“湘當有愛·四季同行”品牌,截至目前共開展社區活動38個,小組活動84場,開展個案服務168次,惠及群眾4651人。
二是福利彩票發行銷售成效顯著。以“新人新店”為抓手,新增福潮店3家,傳統店福潮化改造2家,目前全市共有福潮店7家,投注站64家。召開全市福彩工作會議,分析研判銷售形勢,制度下半年工作規劃,為充分調動福彩投注站業主營銷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上半年我市共銷售福利彩票2863.65萬元,募集公益資金1002萬余元。
三是社會組織管理規范有序。規范社會組織登記注冊流程,增質量、減存量,上半年共受理社會組織成立登記申請5家,變更登記申請10家,完成注銷登記8家。加強對疑似非法社會組織依法進行查處,設立舉報信箱、公布舉報電話,上半年排查疑似非法社會組織1家。截至目前,我市共有社會組織278家,同比2023年度總量減少11家。
二、存在的問題
在各項工作有序推進、取得一定成績的同時,面對上級的高要求、群眾的高期待、工作的高標準,沅江市民政局依然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養老服務不夠精準。提供的養老服務的完整性、平衡性、精準性還有所欠缺,持證養老護理員培養、老人個性化上門服務等工作依然存在一定困難。
二是社會救助不夠高效。社會救助工作量較大、政策性較強,開展的各項工作都需要調查核實到戶到人。然而,目前每村、社區僅設民政專干1人,每鎮、中心僅有民政專職工作人員2—4人,難以應對如此龐雜的工作量,且部分民政專干身兼多職,在工作時容易顧此失彼,導致工作效率不高。
三是信息共享機制不夠完善。在實際工作中,部門之間的協作還不夠緊密,信息共享不及時,各部門重復摸排導致數據誤差大,給村(社區)帶來的工作量大。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實施精準救助,推進社會救助“真愛到家”
一是持續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不斷優化救助審核審批流程,加強部門信息共享與數據比對,深入推進“精準救助”“溫情救助”建設,實現“應保盡保、應退盡退”,提高救助時效性。二是完善長效機制建設,建立健全社會救助對象退出后的跟蹤幫扶機制,加強對退出對象的跟蹤監測和幫扶救助,防止返貧返困現象的發生。三是持續開展整治社會救助不到位問題專項行動,全力構建覆蓋全面、分層分類、高效便捷的社會救助大平臺。四是提高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水平,完善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動態監測機制,建立健全關愛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工作長效機制,鞏固好村級“兒童之家”陣地成果,加強困境兒童救助,全面提升兒童福利水平。
(二)深化普惠養老,推動老齡事業“持續可期”
一是加快推行全市公辦養老機構(敬老院)的全面改革,真正實現鄉鎮敬老院縣級統管,進一步提升我市兜底養老服務保障能力。二是加快鄉鎮綜合養老服務中心提質升級建設,對6家公辦養老機構完成提質改造,增強基礎設施建設,提升養老服務質量。三是全力推動養老服務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嚴查問題,嚴抓整改,促進我市養老服務業高質量發展。
(三)聚焦創新賦能,實現慈善福彩“惠民利民”
一是加強慈善事業發展,積極開展99公益日“益行益善 益老益小”項目實施和慈善“一日捐”募捐活動,總結提煉民政社工站的服務經驗、幫扶案例和特色服務,加大對慈善事業的宣傳力度。二是深入開展慈善領域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規范慈善活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促進慈善事業健康有序發展。三是加大福彩宣傳,積極推廣“沅江福彩”抖音、快手,加大對銷售門店的巡查力度。推進增機布點,大力發展高質量福潮店,實現福彩銷售穩中有進。
(四)堅持齊抓共建,推動社會事務“提質增效”
一是深化婚俗改革,積極開展婚俗改革宣傳、集體頒發結婚證、清廉家風講座等活動,引導群眾婚事新辦、簡辦。二是深化流浪救助管理,厘清部門職責,全面規范站內照料、站外托養、醫療救治等環節,加大街面巡查、尋親救助、護送返鄉、落戶安置等主動救助力度。三是持續開展殯葬領域專項整治工作,從源頭上對違規制作墓碑、墓體,違規搭建喪棚,違規加工銷售殯葬用品等行為進行集中清理整頓,同步整章建制,進一步加強殯葬市場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