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營業性演出活動增加演出地備案的審批
事項類別:行政許可
辦理條件:
1、有單位的名稱、組織機構和符合《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的章程;
2、有確定的文藝表演門類;
3、與其規模相適應的資金;
4、有具備表演技能的專職演員及其證明文件;
5、固定的辦公、排練場所和演出需要相適應的器材設備。
申報材料:
1、營業性演出申請登記表
2、《營業性演出許可證》
3、場地證明
4、《娛樂經營許可證》復印件或《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或者《演出場所經營單位備案證明》復印件或者《營業性演出許可證》復印件
5、申請舉辦臨時搭建舞臺需提供消防部門批準文件
6、節目單對應的視聽資料
7、原批準文書
收費標準及依據:不收費
承諾時限:1個工作日
咨詢途徑:0737-2721708
投訴途徑:0737-2716327
辦理地點:沅江市桔城大道與青年路交匯處瑞豐國際商貿城3號樓政務服務大廳1樓全科綜合窗口
營業性演出活動增加演出地備案的審批流程圖
營業性演出活動增加演出地備案的審批二維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