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及的審批事項目
1.臨時占用城市道路的審批(事項編碼:000117020000)
2.建筑垃圾處置許可(事項編碼:000117014000)
3. 戶外廣告設置許可(事項編碼:000117017000)
二、辦事流程
1.受理:申請人(單位)到政務大廳二樓城管執法局窗口遞交相關申報資料(①申請人、單位法人身份證復印件;②營業執照;③裝修設計平面圖;④戶外廣告設置申請書;⑤信用承諾書或安全承諾書;⑥房屋產權證或租賃合同證明;⑦戶外廣告設施白天和夜晚的美化亮化圖);填寫《臨時占用城市道路審批表》、《建筑垃圾處置許可審批表》、《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許可審批表》;
2.審核:局行政審批股組織城管大隊、市政中心、環衛中心、廣告辦直屬執法大隊等單位工作人員現場進行勘察、計量,并現場作出初審意見;
3.審批:局窗口工作人員整理相關資料,報局機關進行審批;
4.辦結:窗口工作人員通知申請人(單位)到窗口交納臨時占道費、建筑垃圾處置費、戶外廣告資源有償使用費后領取審批結果。
四、收費依據和收費標準
1、臨時占道費:湘發改價費規〔2021〕48號。為 0.5元/日/平方米。
2、建筑垃圾處置費:沅發改價費〔2022〕9號。按裝修面積2元/平方米標準收取。
3、戶外廣告資源有償使用費:(沅城發【2022】60號)規定,依據《沅江市城市戶外廣告資源有償使用基準價格匯總表》。
五、辦理時限
3個工作日
六、注意事項
1、門店裝修必須按照城管大隊相關要求、標準進行圍檔作業,中心城區所有圍檔應顏色統一、挺直、整齊劃一、清潔美觀無破損;
2、裝修垃圾應及時清運至環衛部門指定的消納地點,圍檔外不得堆放裝修垃圾,裝修建筑垃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進行傾倒;垃圾清運車輛必須密閉運輸。
3、戶外廣告必須嚴格按圖紙、路段、位置設置,定期做好廣告牌的維護維修,做到整潔、牢固、安全、美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