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若干意見》(中發〔2018〕39號)、《湖南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及管理暫行辦法》(湘教發〔2019〕49號)文件精神“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有效期3年,3年期滿后,須根據《湖南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評估細則》重新認定”。沅江市2021年認定的普惠性幼兒園有42所,三年內已終止辦學的幼兒園有5所,三年期滿的為37所。
今年4月份,沅江市教育局結合《沅江市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及管理實施方案》《湖南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評估細則》對期滿三年(2021年認定)37所普惠性幼兒園重新進行了評估,經評估小組評定,達到完全達標(即分數達80分或以上)的園所為35所,這35所幼兒園資質完備,收費體現公益性、普惠性,園舍安全與條件及安防三項基本達標,辦園行為較規范,教師隊伍基本穩定。三年內,這35所園均無群體性事件,無安全責任事故,滿意度較高,社會評價較好,達到普惠性幼兒園認定標準。特此公示。
沅江市教育局
2024年7月11日